毛毛友好地看著對方, 瞳孔放大, 仿佛真聽得懂人話似的。但它很快就厭倦了人類的擁抱, 扭動著身體從賽琳娜懷中跳了出去, 回頭看了眼站在巷子口的佩斯利。
佩斯利與貓對視幾秒:「賽琳娜,你給全哥譚的貓都取了名字?」
「只有對我友好的那一部分。」賽琳娜微笑著目送毛毛消失在對面的圍牆上, 「……班傑明先生似乎也不在這裡。」
佩斯利跟著這個身形矯健的女人在短短几個小時裡幾乎跑遍了半個哥譚, 現在只覺得腰椎隱隱作痛,開始後悔沒帶手杖出來。而賽琳娜似乎對找貓這件事充滿了信心, 雖然這種信心的表現形式就是走到任何一個人煙稀少的角落, 隨手抓一隻貓詢問另一隻貓的下落。
就在佩斯利思考著, 自己是不要對這個充滿糊弄意味的舉動感到生氣時, 身後傳來一聲暴喝:「往裡面走!」
她側過頭, 看見兩個腳步虛浮但面色兇狠的男人, 大概是攔路搶劫的混混,正用槍口對著她們。
——這也很正常,哥譚的混混數量幾乎和流浪貓的數量齊平。佩斯利掃了他們兩眼,然後默默往巷子裡退去,和賽琳娜並肩站在一起。
「把你們的錢拿出來!」
被搶劫的兩人沒有動作, 只是冷漠地看著對面的男人。
賽琳娜不耐煩地嘆了口氣:「我們可以一人一個。」
「哦, 等一下。」佩斯利突然來了興致, 「用你的槍, 怎麼樣?」
「什麼槍……我才不要!別讓我和魔法的把戲摻和在一起!」
「我可不會魔法——來吧,它很嚇人的。」
兩個混混把槍舉高, 不明所以地看著兩人,其中一個怒氣沖沖地發問:「你們在說什麼?」
賽琳娜朝他們做了個噤聲的手勢,隨後一臉抗拒地看向佩斯利:「那就讓它自己出來嚇人啊,和我有什麼關係?」
「因為它再怎麼樣都只是一把槍。」佩斯利試圖用客觀道理說服對方,「槍是不會自己扣動扳機的,更不會主動出來嚇人。真正可怕的是它的使用者。」
「那它怎麼會主動撒嬌?還吃掉了我整整十六磅貓砂!你知道現在貓砂有多貴嗎?它為什麼不吃貓糧要吃貓砂啊?」
「我不知道——它不吃貓已經很好了。而且那是你的槍,你不了解它嗎?」
賽琳娜笑了一下:「大部分時候,都是別人了解我,不是我了解他們。」
「夠了!」混混逼近兩人,「別給我說廢話!快按我說的做!錢包、手機、首飾,都給我拿出來!」
賽琳娜看上去更不耐煩了:「那你為什麼偏要我的槍?給這兩個傢伙的槍做手腳不行嗎?」
佩斯利嚴肅地搖頭:「因為同一時期只能出現一個毛毛。」
「……毛毛是誰?」
「我給你的槍取的名字,靈感來源於剛才那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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