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珍不去管鄧秋平到底要了多少彩禮,反正那些彩禮到不了她的手裡。
街道的人都知道鄧隨風的年紀沒有達到結婚的年齡,但是大家都不會去說什麼,又不是只有鄧隨風一個人沒有到年齡就結婚。他們說的不是歲數,而是說潘敏之前是在養童養媳。
「他們家划算,比養童養媳都還划算。」
「潘敏都沒有多花幾個錢,也不用很高的彩禮錢。」
「早說了,潘敏哪裡可能做那麼傻乎乎的事情,不可能倒貼的,人家都有計劃的。」
「鄧隨風跟她親媽真像,就想著愛情,愛情能當飯吃嗎?」
……
不管這些人怎麼說,鄧隨風就是要跟潘敏的大兒子在一起。
在鄧隨風的親事定下來之後,鄧隨風還讓她男人到婆家搬東西,說是她習慣用的一些東西得搬走。
沐珍沒有去阻攔,鄧秋平心裡不是滋味。
這哪裡是嫁女兒,分明是倒貼!
鄧秋平不能責怪沐珍沒有管好鄧隨風,是他怕沐珍傷害鄧隨風,才不讓沐珍去管鄧隨風的。誰知道鄧隨風就變成這個樣子,潘敏家那麼多人,女婿的弟弟妹妹都要讀書,女婿是有打工賺錢,但那些錢都得花在弟弟妹妹的身上。
是,這樣的哥哥是比較負責任,但對於這個男人的妻子而言,那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爸。」鄧隨風看向她爸,「你們得把這一件房間留給我,我以後想過來住幾個晚上,都還能住一住。」
「留給你。」鄧秋平道。
「對了,爸,你們不會想著去領養一個孩子吧?」鄧隨風道,「領養的孩子到底是
依譁
領養的,不是親生的孩子,沒有血緣關係的。把錢花費在那樣的孩子身上不值得,人家遲早要去找親爸親媽的。」
潘敏曾經跟鄧隨風說幾句,說沐珍沒有生下孩子,沐珍會不會想著去領養孩子。鄧隨風得提醒她爸,讓她爸不能領養孩子。
「沒有領養。」鄧秋平從來沒有想過要領養孩子,不是親生的孩子,那就是白白浪費錢。鄧秋平寧願把錢花在親生的女兒身上,「你後媽也沒有想著要領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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