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拜訪馬丁大叔之前,艾爾菲斯特意挑了一隻肥美的兔子帶去當學費,是的,挑一隻——因為他開始搞養殖了。
去年,他在菜地旁邊搭了一個簡陋的棚子,地面鋪些平整的石頭防著兔子打洞,邊上豎起一根根緊密連接的木樁防著它們跳出來。
提前布置好之後,艾爾菲斯便去林子裡布置了幾個陷阱等著野兔撞上來了。
這麼抓也不容易,森林那麼大,鍥而不捨的四處布置了快兩個月,才湊齊了公母。
不過期間也捕到了類似家養雞的物種,叫做走地鳥,幼鳥時期還會飛,但是因為又懶又貪吃,長大後就飛不動了。
這鳥行動笨拙,很容易被野獸捕食,所以數量不多,能有一隻被誘餌引進陷阱也是艾爾菲斯運氣好,這代表著能經常吃蛋了!
因為雌鳥可以像母雞那樣獨自產蛋,雖然下蛋頻率沒有現代家養雞那麼勤,那也比以前難得吃一回好啊,他正是長身體的年齡,有蛋吃就再好不過了。
於是,卡文牧師原本肅穆的小教堂後面的院子裡擺放著艾爾菲斯研究的各種亂七八糟的材料,教堂不遠處還種了菜,養了鳥兔,利塞小鎮最有氛圍感的地方逐漸變得尋常。
馬丁看著被遞到眼前的活兔子,無奈道:「艾爾,我很樂意教你射箭,也很期待以後跟你作伴打獵,你不需要準備謝禮,把兔子賣到列夫的酒館,你可以獲得二十個銅幣呢。」
艾爾菲斯見他不接,主動進了院子把兔子放進籠子裡,「馬丁大叔,您不要客氣,我養了很多兔子。」
馬丁不可思議地驚呼一聲,「你居然真的養兔子了,數量太多可不好賣。」
馬丁的父親以前也看重兔子繁殖快的這一點,還想靠養兔子發一筆小財。
可惜小鎮裡有閒錢買肉的人不多,而且他們實在想吃了,更願意自己去森林裡碰碰運氣。
他父親也委託養了馬匹的商人老爺帶去城裡,城裡也並不好賣,因為那裡有集市,集市什麼都有,不缺肉食,賣出去的錢還要給商人老爺分佣金,結果,馬丁的父親養了幾個月就放棄了,剩下的留著自己吃了。
艾爾菲斯之前聽馬丁勸自己的時候說過這件事,小少年笑了笑,「別擔心,馬丁大叔,我心裡有數的。」
在森林裡找到的新植物要先餵給兔子看看有沒有毒,皮毛可以做冬天的衣服,肉他準備帶去城裡做成熟食賣,也可以在打獵的時候作誘餌,用血腥味吸引食肉類野獸出現,一兔多用,這個兔子,他還真是非養不可。
馬丁也不多勸,艾爾小小年紀,卻是有本事的,說不定他能想出好主意賺到錢呢,也不知道是不是貴族血脈天生都這麼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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