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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嘆了口氣:「就是藝人與製作的縮寫,他們一般為唱片公司工作,偶爾也有獨立工作的,負責發掘音樂人和包裝他們,還會監督音樂人的未來發展方向……」

喬琳打斷了他的話:「你可以理解為他們既是星探,又是經紀人,專輯製作、發行的企劃以及樂隊其他行政問題,他們都管。」

羅德進一步簡化了這個回答:「反正你只要知道,他是唱片公司里主要跟我們接觸的那個人,代表唱片公司的利益,但同時他也會替我們向唱片公司溝通。」

羅拉點點頭,「所以我們還要單獨付他錢嗎?」

喬琳搖搖頭:「不,他是唱片公司的員工,從唱片公司領薪水,但是有的時候他們也從自己藝人的作品裡分成,主要還是得看他都做了些什麼。可我們的經理人和經紀人一定是從我們的錢包里掏錢。」

「那標準合同又是什麼?」

這個問題史蒂夫和羅德就回答不了了,他們一致看向了喬琳。

其實史蒂夫在業內人脈更廣,可主要集中在音樂場地或者表演預定方面,對這種唱片公司的運作方式其實也有點不太清楚。

反倒是喬琳,她媽媽是電視行業的高管,儘管隔行如隔山,但接觸的層級不同,她可是從媽媽的朋友那裡了解過音樂行業「入門常識」的。

「好吧,」喬琳深深地嘆了口氣,「簡單地說,標準合同意味著我們受到唱片公司資助,拿著預付款完成專輯,唱片公司會給我們介紹製作人,一手包辦製作、生產、發行和銷售,然後他們擁有母帶版權,我們從唱片收入里分成,一般會是14%到20%,而這一部分我們還得分給我們自己的經紀人、經理人和製作人。」

羅德跳了起來,「所以他們會把我們的歌都拿走?」

「你必須得分清楚,歌曲和錄音是兩回事,他們拿走的是錄音的權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母帶,而歌曲仍然屬於創作者和創作者的版權商,他們沒法拿走那部分。」

喬琳又嘆了口氣,「而大廠牌為了多賺點,大部分時候還會要求旗下藝人簽約他們集團附屬的版權商,這樣他們在向歌曲創作者付款的時候就又能拿回一部分錢,從左口袋流到右口袋。」

史蒂夫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皺起眉頭問:「那假如專輯銷量不理想呢?」

喬琳點點頭,示意他就是他想的那樣。

「我們會倒欠唱片公司錢,然後開始玩命想出下一張專輯,好趕快平衡盈虧。」

羅拉幽幽地接話道:「聽起來他們想把我們生吞活剝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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