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埃爾挑了下眉,「好吧,你的不幸,我的幸運。」
他隨即提起了另一件他關心的事:「你拿到我送你的生日禮物了嗎?」
喬琳點點頭,「我們的經理人幫我轉寄到了我們當時在巡演的那一站,謝謝你,它是把非常漂亮的吉他!聲音棒極了,我簡直是對它一見鍾情了!」
諾埃爾送了她一把保存狀況近乎完美的1959年Gibson Les Paul吉他。喬琳完全不明白他是怎麼找到它的,這是Gibson這個吉他品牌最好的一批Les Paul吉他,音色非常理想,甚至Gibson之後出的復刻版都沒法重現它的音質。更別提它附帶的懷舊價值了,它是50年代末至60年代搖滾樂音色的完美代表。
諾埃爾微笑起來,柔聲說:「很好,你喜歡它就好,我覺得你肯定會喜歡它的。」
「你到底是怎麼找到它的?」
「我們去法國巡演的時候,我一個人在街上閒逛,然後我就在一家古董店遇到了它。我想我喜歡它,那麼你應該也會喜歡它的。」
「哇哦,謝謝你,我知道它肯定不便宜。」
「別在意,」諾埃爾挑了下眉,「我偶爾會買荒謬的禮物送人,前陣子我給我們利亞姆在拍賣會上買了一條披頭士的腰帶,貴得非常離譜,我都不知道我當時腦子裡在想什麼。可我想給你買這個,我簽支票時絕對沒喝醉。」
喬琳忍不住笑了起來,他為什麼連表達誠意都能順便講個奇怪的笑話呢?
她問道:「那你喜歡我送的生日禮物嗎?」
她花了一些時間思考他到底會喜歡什麼,然後委託她相熟的樂器商幫她找到了一把帶著Bigsby顫音系統的1968年Gibson ES-355吉他。這種半空心的電吉他在表演時可適用的音樂種類非常多,只要諾埃爾不是突然轉型去搞金屬樂了,它都用得上。而60年代以後的Gibson ES-355系列的琴頸要薄一些,彈起來會舒服很多,喬琳向來認為這個時期的355是最好的。
諾埃爾笑了起來,「我見鬼的愛它!非常好!甚至顏色選擇也很好,你非常喜歡這種櫻桃色,不是嗎?」
「是的,」喬琳抬手指了指自己的頭髮,「同我頭髮的顏色很配。而我喜歡強迫我的朋友接受我喜歡的東西。」
諾埃爾微笑起來,「謝謝你,Birdy,我會好好使用它的。」
「不客氣,別在喝醉時把它砸了就行,」喬琳聳聳肩,「那你就只能等下一次生日時我再想個別的主意了。」
「砸了?Birdy,你在想些什麼!我會把它當成是該死的聖物一樣保護起來!」
「不,才不呢!我希望你用它!你可以盡情地磨損它,只要你用它寫歌,用它表演!Noely,好好寫歌!」
「當然,Birdy,」諾埃爾嘴角挑起,「寫歌是我唯一懂得的事,況且我從不寫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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