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窗外的雨,就隨便找了句帶雨的詩詞,取了兩個字,也不知道那兩個字的意思。
景洪淵的父母是有些重男輕女的,看到是個女孩倒並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嫌棄,他們也做不出來給小孩子扔了,掐死的事情,只是常常嘮叨再生一個,但是孩子還是照常的帶,沒有給她少吃一口飯。
按理說小時候應該不記事,只是景宿雨記得四歲那年,他們的爭吵,吵的內容是什麼她已經不記得了,只記得楚樂被三個人圍在中間,最後哭了出來,問景洪淵,「你為什麼不護著我。」
景洪淵當時說,「應該的…」
後面的就記不起來了。
再後來,像是打開了什麼開關,這種爭吵開始變得頻繁起來,也從來沒有避著景宿雨,大概是因為他們覺得小孩子記不住。
楚樂也從剛開始的無助,悲傷,到最後開始反擊,並且大吼,「是我不想的嗎?!」
每次吵完後,他們都會摔門而出,不管有理沒理,房間驟然歸於平靜,讓人覺得很彆扭。
有一次,在這種寂靜中,楚樂抹了下眼淚,蹲下來摸著她的頭說:「女孩子有什麼不好的,女孩子最好了,我們也能有無限的能力。」
那個時候景宿雨剛五歲,她記這句話記了很久。
她五歲後,兩個人的矛盾幾乎是不可能調解的了,喋喋不休的爭吵,這個家中再也沒有一絲溫情。
就這樣,在景宿雨上完幼兒園那年,兩個人終於決定離婚,開始平靜下來討論景宿雨應該歸誰,幾乎是沒有一點點的猶豫,楚樂說:「跟我,我要她,你們這種人會好好的對她嗎?」
房子是景洪淵父親的,也沒有車,兩個人都有工作,每個人的錢都在自己的手裡,也沒有什麼好分割的。
就這樣兩個人在六月末尾離了婚,沒有任何人阻攔,兩個人也沒有和彼此的父母說,楚樂也知道,她的母親是完全不可能同意的,她會覺得丟臉。
一個女人離了婚,是羞恥的,沒有人會接受這樣的女人,她覺得可笑,她想過好自己的生活。
當時也是幼兒園的最後一天,只有楚樂一個人去接她,手裡還提著盒蛋糕,上面有很多的巧克力,吸引了大部分人的視線。
楚樂拉著景宿雨的手說:「從此以後家中就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們也會去到新的房子裡,過好自己的生活。」
景宿雨笑著,她覺得能和媽媽在一起就足夠了。
楚樂當時實在小學上學的,那個時候學歷高的真不一定回來宜安市這個小城市,而她的媽媽那時大專畢業,進了小學當老師,只不過不是重點小學的老師,一個有些偏,離市中心有些遠的地方。
楚樂並不想讓景宿雨也上那個學校,環境並不好,所以住的房子是在比較中間地方的小區中,上學上班都不耽誤,也是那個暑假,楚樂讓她去學習鋼琴。
培訓班的老師是一個大學畢業沒多久的年輕老師,也是那裡學歷最高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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