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樂聽到這番話,腦海中立刻浮現出自己十七歲那年的種種經歷,虐待動物這種事情,她實在是無法想像自己會做出來。
但如果將吃豬肉、羊肉、牛肉、雞肉都算作罪過的話,那她覺得自己或許真的罪孽深重,因為她屬於無肉不歡。
正當林安樂陷入沉思時,審判書怪物繼續說道:「你十七歲那年,曾在暴雨中救助了一隻年邁的流浪貓,然而,你並沒有將其屍體進行火化處理,導致它的屍體在泥土中腐爛,被蛆蟲啃食。」
「所以本審判決定將你拘留一小時!」
林安樂:「???」
那時候哪有寵物火葬場啊?
就這樣,林安樂一臉懵逼地被麻繩怪物帶到了一間牢房。
這間牢房裡已經有幾個和林安樂一樣造型的玩家了,他們靜靜地在牆角等待刑滿釋放。
麻繩怪物對他們警告道:「都給我老實點,時間一到,我會來接你們出去,別動什麼歪心思。」
說完,麻繩怪物便將牢房的門緊緊鎖上。
在麻繩怪物漸漸遠去的腳步聲中,蜷縮在牢房角落的玩家們小心翼翼地站了起來。
他們搓揉著酸痛的小腿,目光充滿好奇地投向那個將自己裹得密不透風的林安樂,紛紛詢問,「你被判了多長時間?」
林安樂的目光在狹小的牢房內環顧一周,沒有發現束飛的身影,這才緩緩回答,「一個小時。」
她的聲音裡帶著一絲後知後覺的意味。
「哦,那你的罪行應該不算太重。」
一個在這裡待得比較久的玩家淡然地解釋道:「我們這裡關押的玩家,最長的也就兩個小時。」
林安樂聞言一愣,她一直以為除了死刑之外,其他的玩家應該都被關在一起。
顯然,事實並非如此。
「那其他人呢?」林安樂疑惑地追問。
「根據罪行來分的。」
有人接過話茬,「那些被判死刑的,直接就被槍斃了,我剛剛來的時候,聽到審判說有個玩家虐待小動物,被判了十年。」
「十年?」
「那等活動結束,他們應該也出不去吧?」
林安樂伸手輕輕撫摸著牢房的牆壁,堅實的感覺從指尖傳來,她轉過頭,目光投向牆上的窗戶,只見那窗戶上的鐵柵欄已經生鏽,如果用力的話,或許能夠將其掰斷。<="<hr>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本站提供的小说版权属于作者,所有小说均由网友上传,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2024晨雨小说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