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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屋子外面岌岌可危的感覺不同,屋內的氣氛十分可愛,簡直就像是一座舊玩具博物館。

金桔搖著尾巴,走到一個玩具熊的旁邊,興奮地發出了信號。

那個玩具熊坐在一個破沙發上,帶著墨鏡,它面前的小破桌子上,放著茶杯,茶碗,一本書,和一隻手機。

不是玩具手機,是真正的手機。只是關機了。

布丁立刻聯繫阮航,果然,這是徐瑩楠的手機。

等姜紅趕到的時候,王阿婆什麼都不肯承認,一口咬定手機是她在樹海里采蘑菇時撿到的。王阿婆看起來沒文化,卻頗有些樸素的法律觀念:「撿手機不犯法!警察亂抓人犯法!」

姜紅看了看這間小屋,對布丁說:「帶我去看看那個人偶。」

兩人來到蘑菇大棚,布丁匯報說:「這老太太的口供似乎也沒什麼問題。但就是透著一股詭異。就是好像好幾件事都擰在一起了。從警犬的路線來看,徐瑩楠是徑直穿過樹海,來到了這裡。她不認路,一定是有人帶著她。只是我還想不通,為什麼布偶身上會有徐瑩楠的氣味。」

王阿婆的供述是:她在這裡種蘑菇,搭房子,是因為她老伴老段喝酒賭博,總鬧人。所以她經常過來躲個一兩天。昨晚大雨,她就在這裡過夜。上午回家一看,她老公飲酒過量,把頭磕破了,被鄰居幫忙送進了醫院。醫藥費還是鄰居墊付的,她這才剛從醫院回來。

而老馮證明以上信息為真。他說,王阿婆辛苦賣菌子的錢,都被老段拿去賭博了。所以她連個手機都沒有,因為交不起月租費。她老公倒是有個手機,還經常用那玩意兒賭博。老段心情不好就打人。之前有年輕的鄰居看不慣報了警,可警察來了一看,沒什么正經傷,夠不上量刑,只能警告幾句,也沒什麼用。

按老馮的說法就是:「老段有經驗!打半天,也沒啥事兒!不像我,打一拳,就給判了!」

姜紅問布丁:「既然如此,她為什麼不乾脆就住這邊呢?為什麼還要養著她那個倒霉老公呢?」

布丁說:「有孩子唄。她女兒已經成家了,還有孩子,小三口過得不錯。她要是不管老頭,老頭就會去糾纏,讓女兒養活。」

「果然。拴著女人腳不讓她逃命的,總是孩子。這鄰居也是吃飽了撐的,送那老東西去醫院幹嘛。」姜紅盯著那個人偶,「我去跟王阿婆單獨說幾句話。」

姜紅回到小屋裡,單獨留下王阿婆,欣賞著滿屋子的玩具,說:「你老公那個臉畫得不錯,挺像的啊。」

王阿婆低頭不語。

姜紅笑道:「是那小姑娘幫你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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