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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不是親弟弟,來家裡的時候已經有兩歲了。他是爸爸的弟弟的兒子,但是生父病故了,生母又要再婚,就把弟弟抱來了。據說人在三歲之前是沒有記憶的,所以弟弟並不知道他不是親生的。

父母也從來不讓夏逸說這件事。

夏逸好幾次想,說了也沒用。誰又會相信,包養的兒子會被親生的女兒更受偏愛呢?又或許,很多人會理解吧。

夢想後來複雜了一些,夏逸想要一隻兔子。

有一段時間,學校門口很流行賣兔子,裝在各色鐵絲籠里的小兔子,蜷縮著的毛絨可憐物。夏逸看著兔子很可憐,漸漸也忘記了自已很可憐。她積攢了一些零用錢,偷偷買了一隻。

夏母大發雷霆,還是奶奶勸住了她,道:『小孩子喜歡小動物是天性,你幹嘛要發火呢。」有一段時間,夏逸是在鄉下由奶奶照顧的,奶奶總是偏幫著她說話。但婆媳關係總是大問題,夏母喜歡反對一切婆婆的意見。好在弟弟也喜歡小兔子,終於夏母沒有丟掉它。

養兔子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兔子是直腸子,吃完就拉。夏逸一天要幫著清理兩次,否則家裡就會有臭味,夏母會罵人。弟弟喜歡兔子,但是只喜歡兔子的柔順。他經常抓著兔子的耳朵把它從籠子裡拽出來。有一次兔子急了,狠狠咬了他一口。

這在家裡可是一樁天大的事。夏母立刻來興師問罪,這下說什麼都要丟掉這隻兔子了。夏逸哭過,求過,但是一天放學回家,裝兔子的籠子還是空了。

夏母很隨意道:「籠子你可以丟了,兔子我送給樓下的鄰居了,他們是拆遷的鄉下人,有養兔子的經驗。」

夏逸哭得很傷心,又展示出一種詭異的堅韌。她把兔籠放在房間裡,每天都看著哭,但哭的時間不長,只哭十來分鐘,然後抹乾眼淚。因為她總在吃飯前落淚,一家人總感到氣氛壓抑。

父母私下裡商量了一陣,總算想出一個勉強的補救方法。夏母道:「這件事就當媽媽錯了,這樣啊,周六我帶你去買東西,你喜歡什麼自已挑,就當是我送走你兔子的補償。」

夏逸妥協了。到了商城,她選中了一條連衣裙。夏母笑了,那一刻的笑意是夏逸終身難忘的噩夢。有一絲玩味,有一絲審視,還有一絲居高臨下的審判。

夏母意味深長道:「噢?我讓你選禮物,你還真的會選啊?別人家的小孩懂事都會說媽媽我不要。你看起來挺聰明,怎麼還不懂這個道理啊?」

夏母又道:「你既然挑了禮物,那就說明你沒有多喜歡小兔子了。到底還是個小孩子呢,我就說嘛,你過幾天還是會忘了這件事。」

夏逸懵了,茫茫然中懂了一些東西,卻不全懂。那甚至和弟弟無關,是植根在完滿家庭畫皮下的權力遊戲。她是母親,可以施捨錢財給孩子當作愛,換來感恩戴德的表演。她是孩子,那她是不是有一天也能玩同樣的把戲?

只等她長大。她早晚會長大。

那條裙子買回了家,夏逸從來沒有穿過。她隔天就去敲響鄰居家的門,沒有討回那隻兔子,而是問鄰居會不會殺了吃肉。如果有一天一定要殺掉它,她希望能分到一口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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