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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快上前一步,朗聲稟告道:「稟大人,人犯周紫已經帶到。」

蕭縣令略一點頭,目光掃過案下跪著的三個女子,眉頭微皺,道:「哪個是周紫?」

周紫說,「民女就是。」

「周紫,國子監直講韓孟煥狀告你離家棄夫。唐代法律明確規定,妻子無故離家出走屬於犯罪行為,稱為出走罪。《唐律疏議戶婚》規定:若妻犯出走者,笞五十。你擅自離開丈夫家,是要受到笞刑五十的處罰的。」蕭縣令說,「你可知罪?」

「大人!冤枉啊!」周紫終於忍不住了,泣不成聲地喊道,「自我嫁給韓孟煥,就沒有過一天好日子!他將我視為泄 欲的玩物,動輒打罵凌辱。我被逼無奈,這才鋌而走險離家出走!求大人明察!」

唐曉蝶挺身而出,對著縣令深深一揖,正色道:「大人,周紫所言句句屬實,她的人品,我可以作保。周紫之所以要逃離韓府,完全是因為韓直講的暴虐和淫威。如今他倒打一耙,反咬周紫不貞,實在是荒謬至極!大人,我知道依律,妻子無故出走,要受到笞刑懲處。但若是出於丈夫的家暴虐待,情況就大不相同了。唐律雖未對家暴有明確條文,但在司法實踐中,縣衙大人們向來都會酌情考慮,通情達理。有道是,法外施恩,天理昭昭。懇請大人明察秋毫,主持公道,還周紫一個公平!」

「大人!」陳離柔也接過話來,擲地有聲,「周紫投奔茶肆,我們姐妹曾與她促膝長談,方知她飽受家暴,身體早已傷痕累累,曾經幾欲輕生。韓孟煥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借官府之手,欲強行霸占良家女子,簡直豈有此理!」

縣令大人問道:「你們二人,又是何人?」

唐曉蝶對縣令深深一揖,說道:「稟大人,小女子唐曉蝶,是柳夏茶府的堂主。旁邊這位叫陳離柔,也是柳夏茶府的人。周紫現下是我茶府的茶小二,我與她朝夕相處,知曉她的為人。周紫勤懇本分,心地善良,絕非韓孟煥口中的罪婦!她之所以寄身我茶府,完全是迫於無奈。在韓家飽受欺凌,幾近崩潰,這才冒死逃出。望大人明察,還周紫一個公道!」

「這位姑娘,看來你與周紫的交情匪淺啊。但本官要問你,可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周紫果真受虐出逃?」縣令冷靜地發問,似乎並不為唐曉蝶慷慨激昂的辯護所動。黑亮的眼珠在唐曉蝶和周紫身上打轉,想從她們的反應中尋找蛛絲馬跡。<="<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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