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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辦完正事之後,頭一次找著路來到華人街,想找間旗袍店,給鴿子買旗袍。

誰成想餓了隨意找間麵館坐下,竟一抬眼看見這麼個東西。

好看,圓圓的,白白的,顯得那老闆娘的手腕圓潤修長。這麼個東西如果套在鴿子手腕上,不知道要好看成什麼樣子。他的鴿子可比眼前這個半老徐娘有看頭多了。

這樣想著,一隻手槍就被沉沉放在了桌子上。

他並不覺得搶來的和用錢買來的有什麼區別。

反正他的錢都是殺人得來的。他還願意從喘著氣的活人手裡搶,反而說明他的心情非常好。

接下來就是Gavin無比熟悉的情景。大人哭,孩子叫,老闆娘直到被槍抵著腦袋才徹底相信這個長著一張俊臉的男人真是個搶劫犯。在他的示意下,她哆哆嗦嗦取下腕上的鐲子。

男人拿了鐲子收槍就走,連背影都透露著開心。唯余身後店鋪里,劫後餘生的人們仍在痛哭恐懼中。

*

Gavin走了兩天了。這個不算寬大的帳篷里,如今只有如歌一個人。

以前他整天守在這裡,她害怕,怕他。

沒想到如今他走了,她還是害怕,怕這裡的一切。

那大象一樣的Davis賊心不死,偷偷拉住她,中英文並用,還要加上比劃地問,「你能不能不告訴Gavin,偷偷和我睡。」

如歌懵了。問,「為什麼。」

Davis的回答也很簡單:「因為我真的很想睡你。」

那一剎那如歌甚至想笑。

這些人的道理是多麼簡單,我想吃,你就要給我食物;我想捉弄人,你就要被槍指著恐嚇;我想睡你,那你就要給我睡。

多麼簡單。這個世界上的其他人都是工具,他們只無條件滿足自己所有需求。

如歌定定地看著他問,「那我真的很想回家,你可以放我走嗎。」

「我不敢。」Davis的答案輕快而又簡單。

如歌被氣笑了,背過身去不再理他。而他卻手忙腳亂從自己背包里翻出來不少紙幣,以表示自己不白睡的誠意。

如歌推開他要走,他卻一路跟著她把那些散亂的紙幣塞進她的帳篷里,那錢各國的都有,都是大面額,密密麻麻灑了一地。

如歌望著那一地的錢發呆。這個人間地獄裡,武力才是硬通貨。只要能殺人,傻子也有錢。

於是她更害怕了。她把那些錢收起來要還給Davis,他不要。有了Gavin臨走前的交代,Davis不敢輕易動她,更不敢進Gavin的帳篷,但是他每天守在帳篷外盯著她看,眼神赤裸裸像要把她吃掉。

如歌怕到終日蜷在帳篷里不敢出去,等僱傭軍們都去吃飯了,她才偷偷出去撿一些殘羹冷飯來吃。<="<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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