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之人爾等可認識?」審理此案的是京中府尹許知,專管民間雜案,不管是一些偷雞摸狗的小糾紛,還是殺人害命的重案,他都十分有經驗。
接到路熙遠報案的第一時間,許府尹便立即差人去了百花村,衙差好生的勘察了方家已經被燒毀大半的屋子,也將百花村所有村人傳喚到一處,挨個同人問話。
既要報官,那麼官府自然會向原告詢問懷疑的作案對象,查證他的作案動機,許府尹差人到百花村之後,果然讓他查到了不少的事情。
官差在方母屋內的窗沿下面發現了未燃盡的迷香,此案便可以論定為人為,接著再將所有村人一一盤問,還果然讓他們問出了些東西。
作案之人若不是百花村之人,先前必定會到村中踩點,以求事無萬一。在村人中眾人口中得知,方家屋子著火的前一日確有陌生面孔進村。且不止如此,村人的證言可不止有這些,還有方元松回家毆打妻子,以及威脅要休妻之事,如此那方元松自然成了第一嫌疑人。
方元松也不是個蠢人,被連連問了幾個問題之後,便知道如今沒有直接證據和證言,證明他幹了殺人放火的事,只要他咬死了自己不知情死不鬆口,便沒有大事,頂多受些皮肉之苦罷了!
果然,同方元松所料一般,村人證明有陌生人去過村里卻是一個個都沒有在那日見過方元松,且方元松還有家中眾人和友人為他證明,他那晚在友人家裡喝的人事不省才被送回家中,他分身乏術不可能回到村中作案。
「大人,小人冤枉啊!那是小人結髮的妻子的啊,小人怎麼會害她?求大人找出兇手嚴懲兇手,替我妻報仇!」方元松死不承認,甚至還一口一個喊著要許府尹抓到兇手!
方母之事,確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就是方元松所為,可是村人證言卻能證明他是最有可能的兇手,如此大人自要用刑。
方元松被拖出去打板子的時候,感覺自己屁股好像裂成了無數塊,每一塊上面都被針刺的,腰也要斷了一般,可他仍舊死死咬緊牙關不鬆口,死不承認!
方元松被打了二十大板,且還是下了重手的二十大板仍舊不改口,許府尹只能讓人停下,畢竟可不能屈打成招。
見到村人憤怒不已的樣子,還有許府尹面上微微的苦惱之時,方元松就知道只要那伙賊人不被抓到,自己就不會有事!
儘管覺得下身已經廢了,但方元松心裡仍是慶幸,可他不知道他的麻煩才剛剛開始,往後他便要成這府尹衙門的常客了。
方元松最後是被家丁抬回去的,他沒想到,他剛被抬回去沒有兩日,連傷都沒有養好,竟然又被上門的官差給抓走了,而這次官差直接給他戴上了鐐銬。
鐐銬上手之時,方元松心都涼了,他以為賊人被抓,他被供出,待到見了自己大爺爺,得知今日上堂緣由,他竟然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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