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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確實是自己錯看了她。

曾經程穗覺得他再怎麼貪財也都是為了動物園,為了讓動物們過上更好的生活,現在再看,他全是為了自己,而向動物們伸出援手,不過是彌補內心的愧疚而已。

一沓的合同,趙偉民越看越吃驚,最後猛地一下將合同全部合上,問道:「偷東西可是犯罪,你這是要抓去警察局的!」

一碼歸一碼,雖然何萬明賺了黑心錢,可一陽把合同偷出來的行為也不磊落。

「我跟你說過很多次,不能做違法亂紀的事,你是哥哥,一定要給小月做個榜樣!」

「我不是偷,只是拿出來給你們看一下,」一陽將他手裡的合同都拿了回去,「等你們看完我還是要拿回去的。」

趙偉民:???

自從一陽入職了動物園,何萬明有事沒事就要把他叫去幹活,美其名曰「熊貓館的員工就是動物園的員工,自然要為動物園辦事」。

但其實趙偉民也清楚,何萬明這麼做就是想折騰他們,一陽去別的地方幫忙,其他那些關係戶又不幹活,自然累得是他們。

這幾天熊貓館閉館休息,一陽更是成了專門給他跑腿的小弟,大事小情都要折騰他。

一陽原本也不怎麼在意,只要能有一份工作,能跟妹妹在一起他就已經很滿足了。

可就在前天他幫何萬明倒垃圾的時候,在垃圾桶里看到了一沓撕碎的作廢文件,拼湊出來之後發現上面的內容和租賃大熊貓有關。

於是他便趁園長外出的時候,利用打掃辦公室的機會,在那個鎖住的柜子里找到了正式的合同,連帶著其他合同也被一齊找了出來。

「趙叔,你也別怪一陽,」程穗替一陽開口道,「多虧了一陽,否則我們怎麼可能知道園長竟然想把歡歡借出去?」

何萬明也挺會盤算,知道樂樂安靜、星耀聽話,團團年齡還小,於是把最鬧騰的「逃跑女王」借給霓國人。

可哪怕歡歡再桀驁不馴,都不能成為他和人私簽協議的理由,因為它是屬於國家的。

一陽:「我們可以直接舉報,不能讓他的奸計得逞。」

「證據呢?要是不把合同還回去,你就是偷東西,還回去了,我們就沒有證據了。」趙偉民嘆了一口氣道。

「守株待兔,我們可以守株待兔!」

程穗想到了一個絕佳的辦法,「我們每天都在動物園,他要把歡歡送走肯定要找個由頭,不可能就這麼讓霓國人把它帶走,我們就等著,等抓到他動手後,就能理所當然地舉報他。」

現在既然知道了何萬明在打什麼如意算盤,那就能提前做好防範。

不用急、慢慢等,只要提前把網撒好,害怕抓不到過路的魚嗎?

夏天的高溫,來得快去得也快。

快到月底的時候,溫度終於慢慢降了下來,休息半個多月的熊貓館終於再次開館。

半個月沒有見到大熊貓們,遊客對它們的喜愛非但不減反倒更愛了,不僅是對樂樂、團團還有星耀,哪怕是最對人類愛答不理的歡歡,也有了一批死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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