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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雖然經過焚燒,但好在山民發現得夠早,除了皮膚全部燒焦無法辨認之外,內里臟器肌肉組織和骨骼並沒有過多損壞,讓我們依然能從細節找出真相。」

「昨天的二次屍檢中,我從死者心臟和肺臟的創口部位發現了一些微量碎屑,經過分析檢驗發現大概是木屑、灰燼、泥土之類的物質。非常微量,如果不是拿顯微鏡仔細去觀察的話,甚至看不見,更不好提取。」

這回是重案組的畢勝率先發問了:「傷口內為什麼會有這些東西?」

「在法醫鑑定經驗中,無刃刺器可以造成和槍彈創十分相似的創口創道,往往想要確定槍擊創,就要同時考慮是否可能是無刃刺器造成的創道。」

林隊長道:「無刃刺器是什麼?」

許玖解釋說:「只有尖頭、沒有刀刃的利器,比如最常見的螺絲刀,還有鐵釺之類的。這些無刃刺器刺入人體後,會留下與槍彈創非常相似的創口和創道,甚至連創口周圍是隆起的這一點都非常相似。但是一般案件中,能通過皮膚表面是否有灼燒痕跡和火藥顆粒來區分無刃刺器和槍擊。本案則因為兇手多了一個焚屍的步驟,導致屍體表層肌膚被燒毀,因此才會陷入難以判斷的局面。」

話說到這裡,在座的都是聰明人,基本都已經明白了過來。

林隊長眉頭微微蹙起:「所以許隊的意思是說,真正的兇器是鐵釺,而留在屍體內臟創道中的各種碎屑就是作證。」

作為兇器的鐵釺上沾滿了這些碎屑,所以刺入死者體內後才會留下這些痕跡。

畢勝說:「不是槍擊的話,是否就能排除被殺人滅口的情況?」

這也是林隊長最在意的問題,他們負責偵查的人需要確定偵查方向,如果是牽扯進「蛛網」案被滅口,那對他們這個小地方的刑警隊來說是可以鬆口氣了,畢竟案子到此就可以全部移交給重案組負責,他們最多抽調人手進行配合。可如果不是滅口,是其他性質的案件那恐怕偵查主力還是他們當地警方的。

許玖看向梁新巧,說:「有些現場勘察的結論就讓我們的痕檢員給大家說說吧。」

梁新巧站起身走上講台,放了幾張幻燈片,道:「經過前後兩次現場勘察,排除車內是第一案發現場的可能性。首先根據屍檢結果顯示,死者死於無刃刺器刺破心臟肺臟當場死亡,現場應遺留大量血跡,但車內環境並不符合這一特徵。」

畢勝問:「會不會是燒掉了?」

梁新巧搖頭:「死者是被鐵釺刺中心臟肺臟死亡的,車內也沒有遺留下兇器。而且車輛的焚燒狀況不足以掩蓋全部的血跡,我們並未在這輛車上發現任何大片血跡,足以說明死者是死亡一兩個小時候才被人搬上車的。」

這時候許玖插了個話題:「根據死者胃內容物的狀態,死者是末次進餐三小時左右被害的,我們篩了殘存的食糜,發現他最後一次進餐吃的是米飯炒菜,應該是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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