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簡單的道理她不會不明白。可她只是一昧捂住自己的耳朵,不想聽,也假裝聽不到,可想起來的時候,時不時感覺心口會被扎一下。她是個善良到有些軟弱的人,得到的東西少得可憐,就連一丁點的慰藉都要被人用力摔碎。
也正是因為如此,黎蔓時刻活在恐慌之中。
情人是怪物,怪物是死掉的暗戀對象,她明白這中間可能出了差錯,不然上天不會安排她走入這樣的劇本。她的痛苦將成為某人的調味品,和怪物一起攪拌融化。
也好,她的世界本來就是黑色的。
孤獨會如同螞蟻一般啃食她的大腦,在空蕩蕩的頭顱之中築下亂麻似的巢穴。她應該心懷感激地接受所有的漠視和忽略,忘記偏心的父母,忘記殘缺的身體,忘記在安靜中一下又一下數著自己心跳的空虛。
她已經無法流下眼淚了。
她想,早知道這樣,就應該勇敢一點,豁出去和他告白。
幻想從屍體上長出了一株怪物,重新將她還沒來得及了解的一切帶回到她的身邊,仿佛只要牽著這雙手,身體就會變得輕盈。他們跑過了時光,回到了什麼都來得及發生的五年前。
那日的陽光依舊灼熱。蟬鳴聲不絕如縷。少女殷紅的臉頰熟透,在他眼中可愛又可口。手掌背在身後用力握緊,最後只能為微笑著平靜打招呼:「早啊,黎蔓。」
無法說出口的喜歡早已結成了花。
這次他有機會真正將手遞到她面前。
【跟我一起走吧】
「去哪裡?」
【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黎蔓將手放入他的掌心。
她有些糊塗了。事到如今,他們還能去哪裡呢?
警察的追趕聲越來越近的。向日葵被壓倒發出的碎裂聲讓她神經緊繃。
如果她被抓住,也許會暴露兇手就是「向熠」的事實。無論他是否已經死去,案件的調查都將得出這一結論。黎蔓不知道警方掌握了多少信息,可她決不允許有一絲一毫的機會,讓向熠的名字沾上灰塵。
向熠已經死了,作案的是怪物或者別的什麼,她決不允許有人推翻這一事實。
向熠可是天上的太陽啊。太陽就不應該墜下湮滅,應該永遠閃耀才行。
黎蔓因為出了冷汗而濕滑的手指緊緊地攥住他。
「我跟你走。」
從無盡的黑暗中解脫,回到那個蟬鳴聲不絕的夏天。仰著頭的向日葵熱忱地追逐著太陽,他們羞赧地隱藏著心裡話,只談觸手可及的未來。也許她會因為某個瞬間,忽然很想告訴他,她最喜歡的花就是向日葵。
永遠執著於一個目標是多麼了不起的品質。所以她喜歡。
他包住了她的手指,冰涼的長方形物體被塞入了手中。
一隻打火機。
在這個瞬間,她忽然明白他真正要做的是什麼。
他在等她做出決定:是一起逃走,還是留下。
打火機被按下,跳出的火焰燎到了她的拇指。
是燙的。
疼痛會讓她有活著的真實感。很多時候她都想乾脆一了百了,但最後拿起花剪的手又放下。她不敢。最後她講所有的熱情全都傾注在向熠身上,在漫長的時間裡等待一個永遠都不會敲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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