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看過慈航觀的損失,何旺更是絕望。
因為那領頭的官差告訴他:
當朝律令沿用唐律,放火是重罪。
但凡縱火,就是三年徒刑起步。
縱火造成的損失滿五匹絹,流放兩千里;損失滿十匹絹,則處以絞刑。
慈航觀被燒毀了香客供奉的十幾匹上等綢緞,五盒上等茶葉,再加上房屋損失,市價至少五百兩以上。
那可遠不止十匹絹。
而且,何旺等人還帶著刀,明顯是意圖殺人的,性質極為惡劣。
可以留全屍的絞刑是別想了,連秋後問斬都不可能。
作為主犯,他會被判斬立決!
斬立決,便意味著一點活動都沒有,過不了多久就會被拉去砍頭。
聽到這話,何旺這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多大的事,嚇得魂飛魄散。
那領頭的人一副為他著想的樣子,壓低了聲音對他道:
「同知大人公正嚴明,你就別想著你家主子能撈你出來了,也別想著編些什麼被人脅迫放火的瞎話去辯解,那只會讓你的罪責更重!」
「以慈航觀的損失,你想活命,除非不是主犯。」
何旺一想,自己的母親忠心服侍夫人多年,知道夫人不少見不得人的事。
他又是給夫人辦事才遭此一劫,夫人於情於理都不該對他棄之不顧。
只要不是判處斬立決,等事情就過了,應該就能將他撈出來。
而夫人,她可是一品誥命夫人,這麼點小事推到她身上,也不會造成什麼損害。
是以,這實話他說得是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
張氏心驚肉跳,卻深知自己不能坐以待斃。
她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厲聲呵斥道:
「狗奴才!你胡說八道什麼!」
「我怎麼可能吩咐你去殺人放火,分明是你因為你母親的事對慈航觀懷恨在心,才打著本夫人的名頭帶人去放火!」
「你說是本夫人吩咐你去的,便要拿出證據來!若無證據,便是誣陷!」
還反過來求嚴同知給她做主,治那賤奴誣陷之罪。
嚴同知心中感嘆這婦人果然狡詐。
眾目睽睽之下,他也不可能顯得偏幫慈航觀,只能按流程詢問何旺是否拿得出證據。
這事見不得人,最信任的心腹劉嬤嬤又不在,是以當時張氏是屏退左右單獨吩咐何旺的。
這會兒,何旺竟是連個證人都指不出來。
他沒有任何證據。
張氏見狀立刻乘勝追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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