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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絲函找了兩日未找著,只好報了案。

報案後的第二日,她在門口撿到了一封信函。

裡邊的內容是吳霆志欠錢不還已被綁走,要求聶絲函五日內集齊三百兩銀子,才能帶走吳霆志。

信中還強調,不准聶絲函驚動官差,否則吳霆志性命不保。

聶絲函很是擔憂,卻對這信件也有些存疑。

她這幾日大張旗鼓的找人,去報官時也未遮掩,許多人都知曉了吳霆志失蹤。

如若是有心人利用這些信息,故意捏造一封信件,想要騙取銀錢,該如何是好……

於是聶絲函佯裝沒看見信件,將其放回了原處,自己卻偷偷等在角落,等人去拿。

第212章 進展.拇指案

等到天黑也未見著有可疑人經過看信,聶絲函只好暫時收回信件。

誰知次日晨間,她正準備出門去到衙門再問一問,卻在門口台階上發現了一封信和一個破舊的木頭盒子。

這次信件的內容很短。

『五日之內籌齊,否則還會送上新的見面禮。』

打開盒子,裡邊是個被砍斷的手指,邊緣鮮血流淌……

聶絲函尖叫一聲,本就心神疲憊,因驚嚇過度徹底暈了過去。

還好隔壁的婦人聽到了動靜,幫忙報了案。

隨後便是錄證言查筆跡,捕快出動搜捕周邊,還繪製了吳霆志的畫像尋找其蹤跡……

就這樣忙活半個月,依舊未找到吳霆志,也沒有新的信件送到。

吳霆志失蹤,債主們害怕聶絲函賴帳,每日堵在酒鋪門口鬧事。

聶絲函各處求訪,又是忙於還債,沒時間跟進這樁案子。

這種失蹤案屬於小案子,衙門人手不足被其他事牽絆住,這案子漸漸無人問津,就這麼擱置了。

言淡看完了案情內容,又仔細研究過聶絲函當初的訊問記錄。

她曾提起過,送來的食指上多出了一道疤痕,和其丈夫有些區別。

當時負責訊問的捕快認為吳霆志每日外出,在路上磕磕碰碰都是難免,身上有新增的疤痕也沒什麼奇特。

更何況聶絲函忙碌店鋪事宜,也許對丈夫缺少了關注,忽略了些許變化。

但言淡那日見到吳霆志本人,看他十指俱全,並未見食指殘缺。

證明那盒子中所裝的食指,確實不是吳霆志所有,聶絲函沒有錯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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