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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錯了,不是兩個選項,是三個:只是隱藏那個相對暴力一點。

他們倆的良心雖然不多,但不是沒有,這傢伙還挺好玩的,不如順手把人帶走。

沉皿盈豎起兩根手指。

菲尼克斯:「兩個月?」

沉皿盈:「不,兩天。」

菲尼克斯:「兩天咋救你朋友,小學術廢物。」

這是一個現實問題。

沉皿盈路上走神,算了半天怪物潮到底進化到了第幾輪。

原型人類,混了怪物基因的是初代奇美拉,有排斥反應和壽命限制,現在已經到了消亡期,徹底沒恢復的機會了。

小說里主角都是一路努力救朋友,歷經千難萬險然後成功,順帶著途中懲惡揚善,對抗世界。

啊?我嗎?

沒錢沒權沒實力的我嗎?

能頑強活著就很不容易,她這邊營救是沒希望了,人不要太貪心。

所以她換了種救法。

菲尼克斯:「什麼?」

沉皿盈:「我尋思,既然救不回來了,那要不讓朋友們死得痛快點呢。」

科拉肯:「...?」

第55章

科拉肯把沉皿盈當成社交學習對象, 行走的教材。

畢竟她看起來元氣熱情可愛,會體貼地照顧他的情緒,誰遇見了都會喜歡。她也確實是有很多朋友, 堪稱社交天花板, 完美典範。

科拉肯是這方面的苦手,還好他遇到了沉皿盈,有很多困惑都能從對方身上找到答案。

...嗎?

24小時前堅持無比, 一定要救朋友。

24小時後神情真誠, 要不他們都死了算了。

朋友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管他呢。

沉皿盈反思了自己, 她這半年的堅持似乎有些幼稚, 好像在自說自話地玩過家家。

她確實不在乎對方究竟是怪物還是人,只要能一起生活,怎麼都行。

但他們自己呢?他們自己又不是自願變成這個樣子的, 神志也受影響變得恍惚, 說不定很痛苦。 (學長那個自己找死的精神病除外。)

吸了菌子,看見小人, 不同時期畫面比較,確實還是曾經身為人類的模樣更有尊嚴。

與其痛苦的活, 不如儘快的死。

活著是沒尊嚴了,但死可以啊!她會幫忙的!

向上三二一上吊, 向下三二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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