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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裡面也沒提到指紋相關內容。

雷斯垂德:「我沒聽說歐洲哪國的偵查與指紋有關。您提到它,是什麼意思?」

莫倫從雷斯垂德的三言兩語,初步了解歐洲刑事偵查的現狀。

黎明將至,黑暗未散。隨著科學論的革新,各種司法判定標準在逐漸發生改變,但仍在摸索起步階段。

相對健全的刑事偵緝步驟與司法鑑定體系,不是一兩天、一兩個月、一兩年可以建成,至少要一二十年。

換句話說,一件證據在客觀意義上具備科學真實性,但它超出了時代的認知,法庭很難立即認定它的合法性。

以指紋為例,每個人的指紋都不同,通過它能推定兇手是誰。

這是後世達成共識的普遍認知,但站在1872年的時間點,它在歐洲罕為人知。

「我聽說東方採用指紋判斷一個人的身份,因為每個人的指紋都具有獨特性。」

莫倫告訴雷斯垂德早幾百年前的重洋之外,指印因為它的唯一性被用於各種契約。

雷斯垂德跟上思路,「在喬納森家裡找出某件貴重物品,那可能是沃爾給他的酬金。只要檢測出酬金上有沃爾的指紋,就能證明買兇成立。」

莫倫進一步提示:「您發現的假鬍鬚,其中夾著一枚茄帽殘片。」

雷斯垂德:「沃爾抓住了喬納森嗜好吸菸的弱點,給了雪茄作為實物酬金。他的租屋內可能有雪茄外包裝,那東西也許沾著沃爾的指紋。」

莫倫:「據我觀察,沃爾拿取東西時有一個習慣,他的食指會捏住容器內壁的上部邊緣。容器外部容易被擦拭或污染,而內壁留有痕跡的概率很大。」

「這個細節太重要了!」

雷斯垂德正要興奮,想到什麼又情緒低落了下來。

「就算找到指紋,到了倫敦法庭上也基本沒用。外國的標準,不是大不列顛的司法標準。」

雷斯垂德說了大實話,「讓大英改變司法標準,比對這起案子判決沃爾買兇又故意殺人還難。」

莫倫很認同,這種腐朽氣息蔓延多年,兩百年後也沒多少改進。

「如果找到可疑的物品,還請您嘗試檢測。目前起不到定罪作用,但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雷斯垂德詢問:「誰會指紋檢測,您有推薦嗎?我不會,蘇格蘭場裡估計也沒誰懂。」

莫倫也不知道上哪裡去找專業痕跡檢測員,這次也不合適自薦。

作為斧頭巷案件的受害者,她又沒有相關的學歷文憑,也沒有專家大拿背書。

在面對精於律法的兇手時,必須提防對方打出她做證據檢測是在「故意構陷」或「污染證據」的庭辯手段。

「以前,我自學過。那很容易上手,只要利用金屬粉末與軟毛刷就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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