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加利福尼亞掀起淘金熱,他的第一桶金就是採礦得來的。
餐桌上,蘭格正在回憶當年。
「我和雷恩斯不只挖到了金塊,也挖出過恐龍化石,賣出了一大筆錢。如果是今天,我肯定不賣化石,把它放到收藏室里作為傳家寶。」
雷恩斯是福納克夫人的親哥哥,也就是莉莉的親舅舅。
莉莉卻沒見過他,因為雷恩斯英年早逝。
二十五年前,兩個淘金小伙在美國西部賺到第一桶金。
蘭格選擇留在美國,他認為去西部淘金的人需要堅實耐用的衣服,批量生產牛仔服是有利可圖。
雷恩斯卻返回英國,準備買一小塊地,開始鄉紳收租的安逸生活。
命運開了惡意玩笑。
雷恩斯返回英國不久,去倫敦與人簽訂買地協議時,倒霉地遇上霍亂爆發,染病死了。
蘭格唏噓不已:「當時我沒留住恐龍化石,也沒留住雷恩斯,如果不讓他回英國就好了。」
福納克夫人聽著蘭格的感嘆,她卻沒有太多悲痛。
她已經記不清雷恩斯的模樣。兄妹倆沒有矛盾,但不親近。
年少時期,自家與蘭格家住在同一個村莊,但因男女有別,她與蘭格相處時間不多。反倒是親哥雷恩斯與蘭格同齡,兩人經常玩在一起。
福納克夫人搜腸刮肚,找話題捧場。
「當年,我真羨慕您與雷恩斯每天都有趣事可做。你們一起上樹掏鳥蛋,下河摸魚蝦,隔三差五能給家裡加菜。」
蘭格被觸動了記憶開關,也談了年少糗事。
「哈哈哈,那時候真是調皮。我和雷恩斯還喜歡去偷剪隔壁村圈養的綿羊羊毛,幾乎挑釁過所有養羊人的牧羊犬,被它們追著跑。我們實在跑不過了,就爬樹躲著。」
蘭格說著,大大咧咧地拍了拍敦實的肚子。
「現在,人老了,也胖了。再也不是年輕的時候,能隨便跑兩三英里。」
福納克夫人順勢吹捧說:「當時你們也真的很辛苦。我太佩服你們了,十六歲就離開家鄉去倫敦打工。」
雷恩斯與蘭格十六歲離開家鄉。
在前往美國淘金前,兩人去倫敦打過八年零工。
那時,福納克夫人十四歲,人們都還叫她的本名詹妮。
後來十年間,她只見了雷恩斯、蘭格四次。
等雷恩斯從美國淘金中賺到一大筆錢回家,她已經二十四歲了。
那年,兄妹倆沒時間重新熟悉起來,雷恩斯就在倫敦病逝。
福納克夫人嘆息:「時間真是快。眨眼間,雷恩斯去世二十三年了。」
她難有發自內心的哀傷,但象徵性地拿出手帕擦了擦眼角不存在的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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