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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敬喜本來也沒什麼要緊事,只是想給她介紹個港城的朋友,她問:「你還習慣吧?之敖在家嗎?」

「他一早出去了。」

「他明天就回港城?」

「應該是。」趙之敖沒跟她提起回港城的事,都是王君瑤說的。

孫敬喜也沒再多說什麼,只叮囑她:「你們才新婚他就離開,你就多順著他的意,讓他回去港城也忘不了,天天惦記著你。」

林遇梵被逗笑了,她也不好跟喜姑說他不行。

周圍也沒其他人,趙立翔又上樓去了,她才說:「他只要把承諾的房子給我就行,我沒其他要求,也不勞他惦記。」

「就這點志氣。」

姑侄倆聊了會兒才匆匆掛了。

*

中午補了一覺,林遇梵起床後便把之前寫的文章拿出來修改謄抄。

她是左撇子,不過小的時候被長輩硬逼著用右手使筷子和寫字,所以她現在是左右兩隻手都能寫。

今天特意用左手寫,主要是避免被認出字跡。

才抄完就聽見樓下有女孩清脆的聲音,她透過窗戶,看見李二奶奶拉著一個中年婦人帶著一個十五六歲的少女在花園裡說話。

那中年婦女是趙之敖的二嬸劉芳,少女是劉芳的女兒趙景秀。

林遇梵把謄抄好的稿子塞進信封里,信件寄到光明報社,收件人秦海。

她這封信跟舉報無關,裡面只是一篇她寫的抗日題材短篇紀實文章,只署了筆名「四木」,沒留地址。

沒留地址就是表示作者放棄稿費,這會大大增高文章被刊用的機率。

這是林遇梵上一世在出版社工作時知道的潛規則。

當然,這筆稿費報社並不能省下來,一般情況下都是被主編或者編輯私吞了。

她之所以選擇寄給秦海,是因為她相信,秦海目前急於擺脫自己涉嫌漢奸的形象,他肯定會願意發表這類抗日文章。

而且秦海跟大奶奶秦娥是親戚關係,後面還能一石二鳥。

只要第一篇順利發表,後續就好辦了。

林遇梵把信封交給桂香:「你讓鐵龍偷偷出去寄,不要投附近的郵筒,投公共租界那邊的,順便去鳳荷齋買兩盒核桃酥回來。」

桂香把信封塞進衣服里,「我這就去。」

知道家裡來了客人,林遇梵不好在屋裡多呆,她下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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