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你們一次拿不出這麼多書本吧?春妮心道。
但轉念一想,不要錢的學校,條件差些也不是不能理解。
春妮連續去學校報導過兩天,到底把夏生送了過來。
不送過來沒辦法,這個學校的老師們不管是誰,只要看到她,一定要讓她進去學寫字。
春妮說自己識字,可老師們看她穿的破破爛爛的,以為她是怕在學校里學習耽誤了賺錢在撒謊,怎麼也不信,還說她:「你這小姑娘怎麼就不知道上進呢?學了字找個好工作,別以為老師們是在害你。你總不能一輩子挑擔子賣早點吧?」
春妮:「……」賣早點怎麼了?我賣一周早點都比你們一個月掙得多。
以前春妮以為,這個年代只要是讀書人,有份正經職業,日子肯定比他們普通人滋潤。但於先生和於太太打破了她的認知,於先生工作的小學在這一帶是最好的。但聽金小姐說,在海城,小學□□不稀罕,他一個月的薪水不會超過二十塊錢,這還是看在他是資深□□的份上。若是剛工作的新人,說不定連紗廠的正式工人都比不上。當然,在紗廠跟在小學教書的工作強度也是兩個層面。
春妮看於太太每天做家務之餘還要給裁縫鋪釘扣子貼補生計,他家的飯桌也沒見到過葷腥,一件衣裳破了,得想辦法補得外人看不出來……金小姐說的應該是真的。
□□們這樣熱情勸學,反而讓春妮放了心:他們連自己這個素昧平生的小姑娘都肯好好規勸,想必對正式的學生們也會認真負責吧?
她本來也沒指望夏生從這學到多少正經知識,這些□□們這樣有責任心,當個託兒所保姆應當是沒問題的。
想通之後,春妮第二天把夏生送了過來,專門交到那位回回看見她就要唐僧念經的男老師手上。
「方老師,我弟弟就拜託給您了。他很聽話的,這一帶人販子多,不安全,放課後您千萬別讓他自己走,等我來接他就行了。」
「你呢?你也來啊。」
春妮:「老師,你們教的字我真的都會,不信你可以考我。不早了,我還要回去發麵蒸饅頭。」
方老師:「……哎,哎,你這小姑娘,跑這麼快做什麼?識字就識字,老師又不會吃人。」
這位方老師是海城本地人,不止說話綿,性格也像本地人一樣,細心,綿軟,關鍵是很負責。雖然每次春妮去接夏生,他都要老生重彈地嘮叨她幾句,讓她來上學,但他哪次都會等到學生們都走之後再最後一個離開,還會陪著春妮姐弟倆走過那段沒有路燈的小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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