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財了發財了,真的發財了!
要是涼粉生意多做幾個月,說不定春妮都能買輛自行車了,這時候自行車價錢一般在一百七八十塊左右,是海城絕大多數家庭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
如果每個月都維持這樣的盈利,那自行車很快就不會只是春妮的一個夢了。
不過這會兒已經到八月中旬,春妮預計,這生意最多做到十月份就得關門。
她有點心疼:這個位置她已經做出成績,而且這是她辛苦打下來的江山,就這麼關張實在可惜。
春妮總結了一下,她之所以這麼賺,因為她的兩份營生都沒有□□來抽保護費,不然像她碼頭隔壁賣酸梅汁的攤主那樣,一個月要白送四成的利給紅幫交保護費,扣去吃喝住用,落到手上還剩幾個錢?
最要緊的是,辛苦賺的錢送給一群垃圾欺負自己,那真是一口老血都要嘔出來!
而且四成利已經算手下留情,春妮聽說,像碼頭隔街那些旺鋪的掌柜們,保護費交的最高的,高達純利潤的六成以上。
她不覺得光憑自己可以讓袁八爺輕易鬆口破例,想來想去,可能學校的幫派背景也起了些庇護作用。
想到這一個月頂著大太陽幫她辛苦看攤的老師,還有那些有空就幫她打下手的小學生,春妮心頭微軟。
而她現在可以舒舒服服躺在陽台上看星星,那些老師們卻要熬夜,甚至是通宵刻印教材,何嘗不是他們對自己這個「小老師」的關心愛護?畢竟先前來視察學校的兩位先生都開過口,她現在領學校薪水,也是正式老師,這種需要全校老師通力合作的事,她本來也應該在的。
這個年頭可沒有僱傭童工的概念。金小姐跟她說過,女工們八|九歲從鄉下被包工頭招出來,不到灶台高,去繅絲廠打繭的比比皆是。一天至少十二個小時將雙手泡在開水中給蠶繭抽絲,這樣的工作還有好多人搶著去做,只為了有口飯吃。
在這棟房子里,金小姐也就跟春妮說得上兩句話。大概她幹這一行,熱鬧都在外邊,心裡也是寂寞的。偶爾兩人碰上,金小姐總會拉著春妮跟她去房裡坐坐,喝喝客人送她的咖啡,或是招待她吃幾塊粟子糕。
春妮對咖啡敬謝不敏,卻對她的故事有些興趣。
金小姐十二三歲那會兒,海城的紗廠去他們家鄉招工,她娘送了同鄉包工頭一小塊花布,簽下三年身契,約定好只管飯,工錢是包工頭的帶她出來的報酬,將她和其他的女孩子一起帶到了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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