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表程家對他警告:「簡先生,你與程明綸先生系非法同居關係,無權獲得程明綸先生的遺產,請你一應交出,還有你現在居住的房屋,也是程明綸先生購買,你並無出資,請即日搬出。否則我的客戶將對你進行起訴。」
簡琢忍住哭。
先自辯:「我不是為錢跟程明綸在一起。」
又說:「既是他父母的要求,那麼,我會配合。」
最後問:「這樣的話,能否允許我去參加程明綸的葬禮?求求你了。」
律師這才透出一絲人味。
嘆氣似的答他:「我無法做主。」
簡琢將自己梳洗得乾淨整齊,一身肅穆黑西裝,倔強前往程明綸的葬禮。
程明綸生前人緣極好,即使事出突然,親朋好友們也紛紛放下手頭事宜,過來弔喪,禮堂烏泱泱許多人。
唯有簡琢被擋在門外。
無論他怎麼好說歹說都不行。
簡琢汩汩流淚:「我一分錢都不要,也不能讓我進去嗎?」
程家人卻覺得他厚顏無恥,罵他:「你難道還想侵吞明綸的財產!你本來就沒有份!」
吵嚷聲讓附近的人都轉頭來看。
簡琢和程明綸是公開的戀人關係。
程明綸的朋友都認識簡琢,知他多麼被愛。
他們都看得於心不忍。
可說到底——這是程家的家務事,外人怎麼插手?
只見簡琢被羞辱一通,孤零零站在那,臉色蒼白,低著頭哭泣,簌簌發抖。
簡琢沒走遠。
他貼在牆角,聽見室內傳來誦經聲,掏出手機,用衣袖反覆擦眼睛,眼淚像流不完,視線一直模糊。
他輸入了一串沒有記錄的數字號碼。
一咬牙。
撥通。
「嘟……嘟……嘟……」
在拖長的等候音中,簡琢的思緒飄遠。
其實不是他頭回參加親愛之人的葬禮。
三歲時,哥哥抱他參加父母的葬禮。他太小了,不明白髮生了什麼,只是緊摟住哥哥的脖子,一把他放下就哭。
長輩們見狀,含淚誇讚他是個孝順的好孩子。
其實他只是害怕而已。
小小的他站在地上,拼命仰起頭,也只能看到大人像山一樣深黑憧疊的背影。
那時他還能躲在哥哥的懷抱里。
以前他總可以躲在哥哥的懷抱里。
同他七歲認識的魏風曾嘲諷他:「陸琢,你不能這樣天真,以為可以讓你哥一輩子為你事事托大。社會是叢林,尤其像我們這樣的家庭,即便是兄弟之間也未必能夠盡然相信。」
簡琢面紅耳赤,爭說:「我哥哥永遠愛我。」
那年他才十五歲,是真情實意這樣認定,仿佛這是他人生運轉的基礎規則。
結果,幾年後,規則崩坍。
別說他的哥哥永遠愛他,從一開始,他的哥哥就不是他的哥哥。
是的。
上文稱呼並未寫錯。
在人生的前二十一年裡,他姓陸,還叫作「陸琢」。
是陸家的小兒子。
他有個年齡比他大十三歲的哥哥——陸霆。
他是被哥哥親手撫養長大。
父母去世太早,他幾乎沒有記憶。
陸霆與其說是他的「哥哥」,倒不如說是他的「小爸爸」。
他的每一滴嬌氣都是哥哥陸霆悉心養出來的。
他有多相信程明綸會一輩子和自己在一起,以前就有多相信哥哥會一輩子庇護自己。
直到兩年前,醫院找上門,道歉說因工作失誤,陸家和簡家的孩子在出生時被抱錯。
其實他不是陸家的孩子,是竊占雀巢的杜鵑鳥。
那段時日,他失魂落魄,飽受罪惡感折磨。
於是,當程明綸憐惜地說要帶他走時,他如溺水者抓住浮木般,與其私奔而去。
放棄了「偷」來的一切,陸琢才好受得多。
兩年間。
他與陸家完全切斷關係,更沒有聯繫過陸霆。
昔日親密無間的兄弟,在失去了血緣紐帶後,已全然是陌生人關係。
——正想到這。
電話接通了。
「餵?」
熟悉的大哥的聲音。
只一個音節。
簡琢如飲下劣酒,喉頭苦澀割痛。
突然啞聲。
他真不想找陸霆。
但是,但是他已經別無選擇。
他一個字沒說,陸霆已認出他:「別哭。怎麼了?」
簡琢帶點哭腔:「陸先生,您好,我是簡琢。」
「我有事想請你幫忙。」
猶如他依然是簡琢那個無所不能、予取予求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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