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氣盛的小警察都被渣爹氣到了,他義憤填膺的說:「你放心,我們現在就去了解情況。你跟我們一起去嗎?」
「我還要去上學呢。而且,我爸要是知道是我找的你們,他會打我的。」
「那你去上學吧。放心,我們就說是接到熱心市民舉報,不提你。別害怕。」
片警對轄區居民的態度還是不錯的,尤其是長寧這種看起來人畜無害又可憐兮兮的小朋友。
「謝謝叔叔。那我明天中午再來問結果。」
第3章 被親爹坑死的小可憐兒(3)
報了警,在警察局留下記錄,長寧就直接回學校了。一共也沒耽誤多長時間。
下午,警察來到渣爹居住的居民樓附近了解情況,這個時候,渣爹和繼母都在上班,繼妹也去上學了,家裡並沒有人。
他們先是和周邊居民聊了聊。
「哎喲,你們來的真是時候。清清那孩子被他兩口子趕出來了,就把清清常用的一些東西給扔出來了。清清敲門也不給開。這孩子這叫一個可憐喲。張老二,忒不是東西了。」
「他原來也不是個東西啊。家裡什麼事都不管,全靠人家小許。結果小許一死,馬上就另找了一個。」
有知道情況的大媽湊過來說道:「現在這個,在張老二結婚之前,就跟他好過。後來嫌張家窮,嫁給別人了。這是離婚了,又回來找張老二了。」
腦洞大開的鄰居們開始推測:「小許死的那麼突然,不會是被他倆給害死的吧。」
來的兩個小警察都很年輕,聽到這事面面相覷,心裡多少也有了一點點疑問。
帶著這些八卦,倆人又來到張老二所在的單位。
忽然被警察找上門來,張老二心裡是懵的。整個單位都沸騰了,能來的都親自來了,不能來的也都豎起耳朵準備迎接新八卦。
「張自新同志,我們接到熱心群眾舉報,你遺棄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將她趕出家門,並且沒有給她任何撫養費。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想說的?」
張老二死豬不怕開水燙:「沒什麼好說的,我養她到14歲了,現在不想養了。」
「你女兒還是未成年人,遺棄未成年人是犯罪行為,你知道吧?」
「犯什麼罪?我是她爹,我想養她就養,不想養就不養。她14歲了,自己出去打零工都能養活自己了。」
小警察快被渣爹的無恥和無知震驚到了:「她是未成年人,還在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打什麼零工?你是她父親,有撫養她的責任和義務,你必須得養她。」
「我不養。她以前也不是我養的。是她媽養的,從小到大,我可沒給她花過一分錢。」
警察和周圍的同事:「!!!」
這人刷新了無恥的新境界!
而且,這怕不是個法盲吧?
小民警從口袋裡掏出錄音筆,說道:「你說的這些我們已經全都錄下來了。你女兒可以直接以遺棄罪起訴你,但是考慮到她還在上學,這個事情我們會建議檢察院提起公訴。」
另一名小警察補充道:「而且,既然你從未對你女兒盡過撫養義務,如果你不能把此前的撫養費都補齊並且以後承擔起撫養責任,那麼,你女兒也就沒有給你養老的責任了。」
是的,遺棄罪在《刑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罪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雖然法律有規定,但是在現實中,遺棄罪往往很難立案。
警察拿這個來說事,更多的是一種震懾。
長寧來告他遺棄,是要留個案底。
撫養費什麼的都是其次,關鍵是要和渣爹撕扯開,以後不要再有任何牽扯。
而且在法律上,撫養責任和贍養義務是相互獨立的,不互為依存。
哪怕做父母的沒有盡到撫養責任,但當他年老了,想要子女盡贍養義務,法院還是會酌情判子女支付贍養費,甚至還要每個月去看望他。非常令人窒息。
當然,也有可以免除贍養義務的情況:
如果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能力或不能獨立生活,難以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可不承擔贍養費。
如果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的犯罪行為,如虐待、遺棄、殺害、強姦等,子女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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