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錦:「你現在想著要給我爸一個交代了?那你之前慫恿我替周玲玲下鄉的時候,怎麼不想想你該如何給我爸交代呢?還我離開周家怎麼活?你之前怎麼不想想我去了鄉下怎麼活呢?」
馮薇一臉委屈的看著她,你就一定要這麼咄咄逼人嗎?
謝錦冷漠臉:「我離開周家的事,我會自己和周叔叔談的。至於謝家的錢,我也是一定要帶走的。沒道理你重新嫁了人,還要花前夫的錢。這話說出去,周叔叔的面子往哪兒擱呢?他連媳婦兒都養不起了嗎?還得讓媳婦兒花別的男人的錢?」
馮薇:「你就一定要這樣嗎?」
謝錦:「……」
瞧這話說的,好像她謝錦得理不饒人似的。
當然了,她也確實得理不饒人。
「對!我一定要這樣。我走了,也省得你在周家抬不起頭來。你不是總覺得,自己帶著個拖油瓶,低人一等嗎?不是總跟我說,寄人籬下就得夾著尾巴做人嗎?現在,我決定了,我就不拖你後腿兒了。我走還不行嗎?你好好的,名正言順的住在這裡,心裡也不用忐忑不安了。」
馮薇:「……」
她閉了閉眼,又嘆了口氣,說道:「你現在氣頭上,想事情不夠理智。媽媽就當今天的事情沒發生過。我先出去了,你休息一會兒吧。」
說完,馮薇站起身就走。
她腳步匆匆,透著一股子落荒而逃的勁兒。
謝錦:「……」
你說沒發生就沒發生啊?想什麼呢!
她把門一關,翻了翻原主的「百寶箱」,把她和西北的通信、她的戶口本,以及她省吃儉用攢起來的一點錢票都收進了空間,然後打開門走了出去。
現在是1972年10月,她17歲,高中畢業。原主也是在找工作的,只是她沒有下鄉壓力,找工作就不那麼急迫。不像周玲玲,從早到晚在外面跑,腿都快跑斷了,就想著找個活干,避免下鄉。只是這年頭,工作哪是那麼好找的呢?隨便一個臨時工都能被搶破頭。
今天一大早,周玲玲吃完早飯就跑了,周興和周沖也去上班。原主幫著洗碗收拾屋子,做完了這些事情,就打算回屋換件衣服,然後也出去找工作。結果,就被馮薇堵在房間裡了。
現在換了她,她暫時就不打算找工作了,得去趟西北,看看老父親和姥姥姥爺,然後再說接下來的事兒。
第442章 70炮灰小知青(6)
謝錦溜達著,走到了謝家老宅附近。這是一個位於津門市核心區的四合院,三進的院子,很大,畢竟以前曾經住過謝家的一大家子人。後來謝家人撤走,這裡就剩了謝秉琛和幾個老僕。
謝秉琛從66年開始挨整,在城裡折騰了一年多,67年秋天被下放到西北,至今已經有5年的時間了。本來空空如也的謝家老宅和馮家老宅被很多人占據瓜分,弄得亂七八糟。院子裡還有不少私搭亂建。好好的四合院已經變成了大雜院。等以後還回來,且得好好收拾呢。
聽說這些居民被分配住進來的時候,就想著資本家會不會在地底下藏東西,紛紛拿著鐵鍬鋤頭開挖,誰挖到就算誰的。可惜他們掘地三尺,啥也沒挖出來。因為資本家並不傻,不會把東西簡簡單單挖個坑一埋了事兒的。
所以,也真的不能怪原主不把錢取出來幫襯西北。他們仨走的時候,這房子還是空的,原主偷偷溜進來還有可能,後來被那麼多人一占,她根本就回不來。
謝錦看了一眼就離開了,打算晚上再來一趟。
她在城裡溜達了一會兒,在午飯點的時候回了家,和周興前後腳進門。周沖中午在單位吃飯,不回來。
「叔叔。」謝錦禮貌叫人。
「程程回來了,工作有眉目嗎?」
周興也是個性格比較溫和的人,而且,也算是有上進心。當年因為自身條件和家庭條件被逼和馮薇分開(他以為),他沒有自暴自棄,反而上了掃盲班、夜校,努力提高自己,如今說起話來,也有幾分文氣了。
他面對謝錦,其實也有兩分氣弱,當年的他是知道馮薇有婚約在身的,但是馮薇表示那是「父母之命」,並非她心裡的真實想法,他信了。這樣看的話,等於他先是撬了人家爸爸的牆角,雖然最後沒成功吧,也挺膈應人的。而且十多年過後,他還是娶了人家的媽媽,當然了,這回是她爸媽離婚在先,但畢竟間隔時間太短了,好說不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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