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養了!不帶這麼污衊汪的。汪就是看她沒地方去,想著把汪的窩分她幾天。
冬瓜急得跳腳,大爪子跺著地板,把地踩得咚咚響——好像更證明了它的態度——想要把這個人類拐回家。
冬瓜主人還是頭一回遇到這種事。犟肯定是犟不過家裡小狗的,但好歹他還能略微折中一下。「這樣好了, 冬瓜,我們先把她帶回家,讓她在我們家裡好好找家人,等她找到家裡人,你必須要讓她回自己家了……你有我們,小女孩也有自己的家人對不對?」
眼看一人一狗好像把條件談妥了。圓圓弱弱地舉手,「那個……我知道我家在哪兒,幫我送過去就行。」
哦,她知道自己在哪兒……她自己知道?!
冬瓜主人瞪大了眼睛,恨不得立馬鑽到車底下去。小姑娘知道自己家,那不是顯得他剛剛說的那些話巨蠢?簡直就是在自作多情。
如果可以,來道雷直接把他劈吧。而不是讓他反覆回憶自己當著孩子面,試圖拐賣她的事實。
他剛剛到底在做什麼!
但圓圓一向是個善解人意的小孩,她沒有把時間浪費在戳破成年人的尷尬,直接給冬瓜主人送了個台階,「我也想要和冬瓜多待會兒,剛剛沒有先和大家說家裡住在哪裡。對不起。」
可愛的小姑娘和你說對不起。誰能受得了。反正冬瓜主人和聞明都不行,一疊聲地反駁,「不不不,是我們當大人的沒有問清楚。」
「哪裡要你一個小姑娘操心這些呢。都是大人的錯,你在這歇著就行。」
聞明塞給她一大杯巧克力牛奶,臉上堆滿不值錢的笑,「和叔叔說家裡在哪裡,叔叔開車送你到家門口。」
剛剛還讓冬瓜自己跑回去,到小姑娘這就是送到家門口了,真是雙標地明明白白。狗不如可愛小姑娘啊。他們冬瓜在可愛這方面難道輸了嗎?
冬瓜主人梗著脖子沒說話,硬是不打算下車,大傢伙兒一塊兒開到了圓圓家樓下。
這小區其實離聞明他們擺攤的地方挺近的,仔細算起來就是隔條馬路的隔壁小區,鄭暉開車五分鐘就到了,停在圓圓家樓下。小區里風平浪靜,兩旁的綠植剛經歷了風雨洗禮,顯得更加蒼翠。
一切看著都如此美好。
只不過——太平靜了一些,平靜到聞明的心不斷朝谷底墜落。他甚至不敢抬頭仔細看圓圓的眼睛。從他去沙灘找狗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個小時,冬瓜主人找冬瓜已經找了一個晚上了。
這麼好幾個小時,小區里一點兒動靜都沒有,這代表著什麼呢?
聞明寧願是自己想錯了,寧願因為自己是外人,不知道他們家裡人到底家裡人著急成什麼樣。平心而論,要是他家裡有人不見了,還是在這樣的雨夜,他無論如何都是坐不住的,這麼都要到處找人。
但是現在——尋找的人呢?
小區空空蕩蕩,安靜地仿佛能聽見他們自己的心跳。所有人都在舒適的地方安睡,只有他們幾個,依然在無盡的路上走著。聞明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兒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怎樣的結果。
不過是直覺告訴他,這事情不對,相當不對。
或許是他真的是在校門口待久了歷練出來。出來也記得在身上放個小型攝像頭。本來是想著紀錄他們擺攤生活,到時候剪輯出來,說不準還能給自己賺點外快。
但此時此刻,鬼使神差的,他打開了放在口袋裡的攝像頭,並把它掛在了自己領口上。聞明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想來或許是因為他潛意識裡對圓圓父母的不信任吧。這種不信任感,讓他下意識做出了自己能做的最大努力——打開攝像頭,把他接下來可能要遇見的一切都紀錄下來。
有的時候,如果你運氣不好,遇到了一些不太講禮貌的人,攝像頭就是讓他們記起自己文明禮儀的最好方式,它能讓野蠻的人忽然長出文明的種子。
這樣神奇的功效,他十分希望接下來不要出現。
但事情哪裡都能如他的意呢。聞明能做的只有盡力保護好自己,以及身邊所有人。
圓圓真是一個相當聰明的小朋友。不需要外人任何提醒,她輕車熟路地進電梯,按下按鈕,一路把他們三個大人帶到了自己家門口,在門口和他們笑眯眯打招呼,「謝謝叔叔們,叔叔們再見。」
叮咚——她按下了門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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