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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又向方許核實顧澎的口供,方許說:「雕像根本不是我送的。不過我第一次在蕭婓辦公室看到的時候,就認出來是肖潤芝、汪鑫公寓裡的那個。我當時還問蕭婓雕像是誰送的,蕭婓說是顧澎。我承認在那一刻懷疑過顧澎,為什麼肖潤芝的東西會出現在顧澎手裡呢,但我沒多想,也沒深究。」

蕭婓則說:「對,我記起來了。方許是問過我。那這是不是就能證明,東西是顧澎送我的?我真的沒有殺人,我不知道為什麼上面會有死者的血。如果是我乾的,我為什麼要把兇器放在自己的辦公室?你們展開調查,我居然沒有將它銷毀,還等著你們來找!」

將作案工具藏在自己家裡,在以往的案件也不是沒有發生過,有些連環案的兇手為了時刻能回味案發時的刺激,就會選擇將有關的東西擺在隨時可以看到的地方。

但這次的案子卻與以往不同。

顧澎如果是兇手,那他是出於什麼心態,將殺人兇器送給最好的朋友兼生意夥伴呢?

顧澎開始承認雕像是他送的,當時還不知道這是兇器。那模樣不像是裝出來的。

方許和蕭婓都說雕像是顧澎送的,顧澎卻改口說是方許送的。但顧澎拿不出證據。

蕭婓說,根本不知道顧澎找方許代辦禮物這件事。

方許也說不知情,這是顧澎單方面的說辭。

這樣交叉矛盾的說辭,如果找不到進一步證據,三人就要到法庭上辯論了,再看法官對證據的認定,斟酌量刑。

也就是這個時候,傅明裕決定將錄音筆一事透露給蕭婓。

可以想像蕭婓當時有多崩潰,他的注意力還放在如何擇清自己的殺人嫌疑上,突然得知有錄音筆,而且確定就是顧澎乾的。

接下來警方利用訊問技巧,令本就做賊心虛的蕭婓認為,錄音筆里已經錄下非常致命的東西。

蕭婓下意識認定警方已經掌握關鍵性證據,而且關係到基因數據送往海外一事。

連續數日審訊,從朋友之間的互相打掩護,到發現被朋友反咬一口,蕭婓的心理防線一再後移,到這一刻終於崩盤。

蕭婓決定拿出證據,證明基因樣本輸送是顧澎提議的,他只是配合,最多是從犯,還可以提供參與的其他幾家醫院,希望戴罪立功。

顧澎聽聞此事,當場急眼。

他不知道為什麼蕭婓沒有堅持住,事到如今兩人已成敵對立場,連律師都說,這種案件發生到後期,一定是互咬,最後就是看誰是主要責任,誰是次要責任,刑期會有很大差異。

顧澎擔心自己會處在被動挨打的地位——現在誰還死扛著不交代,上了法庭一定倒霉,要比就比誰能更快一步咬死對方,將主要責任都推出去。

於是顧澎把心一橫,坦白說錄音只是未雨綢繆,萬一以後發生衝突,蕭婓要出賣他,他好多一條應對策略。<="<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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