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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許的說辭乍一聽很合理,但是雕塑確實是他做的,這項證據對他極為不利。方許應當知道,可他卻表現得非常不在乎。

至於選擇兇器這件事,傅明裕有不同看法。

既然是衝動殺人,那就是發生在一瞬間的行為,腎上腺素激增,難以降下,需要發泄出來才能恢復正常。而這種發泄,通常指的就是爭吵、怒吼、打人,甚至殺人。

方許在生出殺意的瞬間,很清楚地知道雕塑內部有鑄鐵,分量很重,足以敲死人,於是才沒有選擇其他擺件,而是第一時間拿起自己最為了解的雕塑。

案件發生後,方許拿走那幾個包,同時將雕塑一起帶走,卻在匆忙之中掉落某個物品在草坪上,這才有了清晨回去尋找的後續。

當時事發突然,時間緊急,方許能想到的不多,於是就將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的模樣,拿走價值最高的超級VIP才能買到的包,因此被F國警方懷疑是0元購難民所為。

但問題是,難民雖然認識奢侈品牌,是否真的清楚這些包的價值呢?限量包不會展示在櫃檯里,通常是內部定購。

而這幾個包並不在0元購的難民熟悉的暢銷爆款中,就算是入室搶劫,也不一定會選中其中最值錢的幾個。這樣百分百中,說明殺人者非常熟悉奢侈品,所以難民的推斷警方是站不住腳的。

在此期間,專案小組還針對顧澎做過一系列測試,結果證實顧澎對奢侈品包的認知並不算豐富,他知道品牌鄙視鏈,也知道什麼拿得出手,知道大概價格,可對於涉案的幾個包,並不清楚它們附帶的配貨價值。這一點比較符合顧澎自己的描述,他都是交給方許去辦,他從不過問,也沒興趣。

事實上,不管是現在的證據鏈,還是專案小組內部意見,方許的殺人嫌疑是最高的,將會以故意殺人罪送交材料。

可方許為什麼要將「兇器」帶回國,還送給顧澎呢?

難道說在那時候,方許就已經打算陷害顧澎了?

他們之間有什麼深仇大恨,要設計這樣的圈套?

還是說,這是方許心存惡意的「無心之舉」,他認為「兇器」放在顧澎那裡,即便將來案件被翻出來,也不會找到這麼迂迴的證據。而當他再一次「逍遙法外」之後,再回顧自己的傑作,會獲得巨大的滿足感?

或許方許的心思真的和普通人不同,令人難以理解。

……

案件調查到這裡,已經步入尾聲,餘下的就是資料整理工作,需要將每一個環節處理得嚴絲合縫、毫無漏洞,儘早送上法庭。

專案小組也在這個時候發布公告。

網絡上熱議再現。

「所以殺人的真的是方許?顧澎和蕭婓是無辜的?」

「樓上仔細審題啊,他倆哪裡無辜。雖然罪名不是故意殺人,但是犯了別的罪啊,也要依法審判啊。」

「舉手,我真沒看懂。為什麼這裡說他們出賣病人數據啊?賣這個幹什麼用?真有人會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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