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紅點點頭:「女孩子,帶在身邊也好。咱們這個社會,女孩子長大可是不容易。我有個妹妹,14歲的時候,有一天突然放學就沒回來。那時候沒有那麼多監控,沒有人知道她去哪兒了。」
張秀秀呆了一呆,不由得問:「那……後來呢?找到了嗎?」
「找到了。但不是我找到的,是六年後,她自己逃回來的。她一身的病,還生了孩子。她被賣到山裡了。那男人是個一輩子沒洗過幾次澡的老光棍。」
張秀秀嚇了一跳:「天啊!在首都嗎?」
「對。在首都。上過報紙。我到現在都記得,她是在一條商業街被抓到一輛麵包車上的。那條街上有很多商戶,可是他們都說沒看見,記不清。」姜紅語氣平靜,仿佛說起十年前的一場大雨,「我經常想,那麼多商戶,當時只要有一個人把車牌號告訴警察。又或者,警察再執著一點,好好做做商戶的工作,也許,妹妹的悲劇就不會發生。所以我社招當了警察。本來我是學國際貿易的,畢業就能掙大錢。就因為妹妹,我決定轉行。」
張秀秀張大了嘴,被姜姐的身世感動了。
萬妮在門外聽著,吃驚地用眼神詢問布丁。布丁低聲說:「我也是第一次才知道。以前只知道姜姐是半路出家,但真沒聽說是因為這個。」
姜紅直視著張秀秀:「我現在找的,是一個還不到20歲的女孩子。她失蹤了。我知道你們做生意的人都不想惹麻煩。但是我保證,只要把人交出來,我保證既往不咎,就算以前犯過案子,也跟我沒關係。我也不會告訴任何人,是你說出來的。」
張秀秀緊緊咬著嘴唇,一言不發。
姜紅輕聲說:「她的媽媽和你一樣,盼著孩子上了小學,上了中學,上了大學。想想看,如果有一天,你女兒找不到了,可是所有最後見到她的人,都跟你說沒見到……」
這時,那小女孩從屋子裡探出頭,興奮地說:「媽媽,你看!」
她的小手裡,舉著剛畫好的一張畫,上面是一輛小汽車,上面坐著一大一小兩個女人。天上一個太陽,路邊都是鮮花。
她看到姜紅,又猶豫了,不敢過來。她還記得剛才媽媽說不許和這個人講話。
張秀秀如從夢中驚醒,柔聲對女兒說:「給媽媽看看。」
小女孩走過來,張秀秀看著畫,把女兒緊緊摟在懷裡,親了親她的頭髮:「寶寶畫得真好。」
她把女兒安頓在房間的角落裡,自己和姜紅走到另一邊,低聲說:「警官大姐,我不是不想說,可是,如果別人知道是我說的,我以後在這裡就真的待不住了。」
姜紅問:「有人威脅你?」
張秀秀搖頭:「不是威脅。是我一個外地人,在這裡帶孩子,無依無靠……」
「你老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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