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不聽話的女兒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20頁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去年出車禍,沒了……賠償金,都被婆婆搶走了……那個人,對我有恩……」

「你別急,慢慢說。」姜紅把布丁和萬妮叫進來,讓他倆幫著看店,自己給張秀秀倒了一杯水。

張秀秀哽咽著把自己的事情說了出來。她是外地人,打工時認識了後來的老公。「結婚」時她17歲,「老公」19歲,不到太國的法定結婚年齡,也就沒正式登記結婚。本來說好到了年齡領證,但公婆看她第一胎生了女兒,就從中作梗,說要等生了兒子再領證。

張秀秀看公婆這種態度,怕真生了兒子以後,女兒就受委屈,就不想再生了。於是與公婆的關係愈發惡化。好在夫妻倆感情還好,丈夫也同意不再生孩子。兩人都年輕能吃苦,努力打工,收入過得去,送女兒進了當地的幼兒園,一家三口其樂融融。

誰知有天丈夫送外賣時,因為搶時間,沒注意看路,被一輛同樣急著趕路的踩著紅燈衝過路口的大卡車撞到,去世了。

外賣平台拒絕賠償,說外賣員不算正式員工,只有一點車禍保險內的賠償金。本來就不多,因為她和丈夫又沒有婚姻關係,還都被公婆霸占了去。

這還不算,她之前住的房子也是婆家的,公婆就把她娘倆趕了出來。

趕出來的那天,婆婆還假惺惺地說:「要不你把孩子留下。」

公公連裝都不裝:「一個賠錢貨,誰知道是不是我家的種?」

眼看就要流落街頭,幸虧之前打工認識的一個大姐心眼好,同情她的遭遇,給她介紹了這份工作。這份看店的工作工錢不多,但晚上可以住在店裡,解決了她的燃眉之急。娘倆花錢不多,能應付生活。如果明年孩子可以順利找到學上,也算是能在首都落腳了。

萬妮同情地問:「那你娘家呢?不能回父母家嗎?」

張秀秀搖頭:「當初我就是逃婚出來的。現在我媽聽說了我老公的事,一邊罵我不聽話自作自受,一邊讓我把孩子送人。然後假裝沒結過婚,再嫁一次,換了彩禮,給我弟結婚。」

布丁忍不住爆了粗口:「這他媽什麼家長……」

姜紅示意他住嘴,然後對張秀秀說:「我知道你的困難了。你看這樣好不好——我保證你拿到賠償金,幫你小孩搞定入學。你把徐瑩楠的下落告訴我,怎麼樣?」

張秀秀懷疑地問:「你怎麼保證?」

布丁說:「我們有合作的公益律師,可以給你介紹。學校我們去聯繫。」

張秀秀立刻搖頭:「律師?我可請不起。」<="<hr>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