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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莎還記得,這位伊莎貝拉公主比自己年長4歲, 今年18歲……這個年紀可以說是正當年,是談婚論嫁的好時候,但也可以說是有些遲了。

公主的婚事和普通貴族女性的婚事還不太一樣,在貴族普遍早婚的情況下,公主們中的部分人在這個時代都算晚婚了。

這一方面,是朝臣和王室,為公主挑選結婚對象,普遍比較挑剔, 要有足夠的利益才行。這樣一來,可選範圍就很狹窄了,選來選去晚婚也很正常。

這一點上, 王子也差不多。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公主的『珍貴』,不好輕易『浪費』。所以即使締結了婚約,正式結婚時間經常也比較晚——這一點,其實和巴爾扎克伯爵堅持要路易莎17、8結婚,是同一個想法。

古人不是傻瓜,不是所有人都看不出來早婚早育,會導致女性生育關更難過。只能說,在男尊女卑和生育狂熱的大背景下,大家有意無意地忽視了這一點。直到某些特殊情況下,牽扯到更重要的利益了,才會默默將個別女性婚齡推後。

公主結婚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對國王和女王來說,這是一次結盟、利益交換的好時機。考慮到一夫一妻制下,合法婚生子女其實不多,這可不是輕易能『浪費』的。更不要說,公主結一樁門當戶對的婚事,還意味著一大筆嫁妝!

中世紀和華夏古代一樣,平民百姓要麼聘禮大於嫁妝,要麼聘禮與嫁妝平齊,高門大戶之間卻是嫁妝花費遠大於聘禮的。

正如《紅樓夢》里,鳳姐和心腹平兒,算計家裡年輕一代弟弟妹妹婚事開銷的時候,說的那樣。家裡姑娘們就是上萬兩的預算,『環哥兒』作為男孩兒,卻是『娶親有限』,三千兩不拘哪裡都能省出來。

要知道,女孩子的嫁妝可不是臨時準備的,《紅樓夢》的時代,大戶人家講究的,都得提前好幾年準備。這樣才能等得到好東西(古代社會好東西不是想買立刻就能買到,更別說有不少東西是有很長工期的),才能色色齊備,以免倉促。

所以一萬兩的開銷,其實只是指部分臨時採購的東西,加上陪嫁的少量『現金』。以及婚禮當天,酒宴排場的支出——而就是這樣,也是家裡男子娶親的三倍了!

當下的話,貴族男子們結婚,基本也是一樁穩賺不賠的買賣。尤其是對一些不能繼承爵位,前途有限的次子……他們到處參加比武大會,又或者旅居各個宮廷,也主要是為了尋找一個能給自己帶來巨大利益的妻子,最好是對方能陪嫁土地!

相比之下,給自己找個boss效忠,弄個正經工作更像是順帶的……即使這才是他們遠走他鄉時,光明正大去說的理由。

而公主出嫁,哪怕是『低嫁』,嫁給國內的大貴族、外國宗室子弟,陪嫁也很豐厚。至於嫁給一位王子,尤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的那種,或者更乾脆,對方已經是國王了。那更不要提,嫁娶雙方會商量出一份數字可觀、無所不有的嫁妝清單。

這樣經過漫長時間討價還價,又花大價錢嫁出去的公主,大家肯定是希望價值最大化的。要能作為一個象徵,長期維繫雙方關係——最好生下繼承人!

雖說,到了王室的程度,母族的血緣在國家利益面前不值一提,但那終究是一重羈絆!不到國家利益的份兒上,是真能讓一些事更有迴旋餘地的。

婚姻這種古老的結盟方式,哪怕是在路易莎上輩子那會兒了,依舊常見……這不是沒理由的。

所以嘍,把年紀小小,還在兒童房裡玩耍的公主嫁出去做什麼?早婚早育,初潮之後立刻懷孕,然後去賭極大的生育風險嗎?賭輸了,虧了公主不算,嫁妝基本也就打水漂了,那可是真金白銀。

雖然確定嫁妝清單的時候,也往往會添加一些條約,像是公主如果結婚三年就死了,還沒有生下孩子,就要把嫁妝還回去什麼的。但大家都知道的,錢都給人家了,給錢容易收回難,基本就沒有真正把錢拿回來的。

總之,除非情況特殊,譬如當下立刻需要這麼一次正式的結盟,又或者國王是真的對此不上心,不然公主『晚婚』並不奇怪……其實一些早婚的公主,真正完成婚禮儀式,即『圓房』那部分,也是推遲的,這應該是締結婚姻時,雙方早就商量好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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