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律法規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父母同意便可立下由法律效應的婚約,拿著婚約書便能到官府登記成婚。
可自當今聖上登基後,一度大改律法,不顧百官反對硬是將這罔顧當事人意願的律法給改進了。
第41章 打臉爽章~
這也就是說,這婚約甚至可以連黃家老爹都不知,但她這個當事人絕無可能不知!
這丫頭竟然是選擇了最猛的一種形式去硬剛。
後面看戲的章老爺子勾了勾鬍子,幸好前段時間小東家讓他們惡補婚姻律法。
他身邊同是長須飄飄的老爺子疑道:「真有這規定?」
「好像是有吧,但誰不是在父母同意後才會簽訂婚約書的,改不改也大差不差吧。」
「沒聽說過,看官老爺怎麼說吧。」
世事便是如此,百姓大多數不通律法,能認識幾個字便是萬幸。所以聖上這律法改動後,所產生的影響並不大。
甚至連黃掌柜也是被按頭看了律法書才知道此事。
當然了,其他人不懂,不信專吃冰人這碗飯的那兩個老婆子不懂。
黃掌柜已經適應了,挺直老腰,低著頭偷笑,看那兩婆子怎麼解釋!
官老爺又拿起婚約書仔細過目,隨後師爺便將婚姻書展示在眾人眼前,又道:「黃伏苓,你且看看這婚約書上簽署的姓名是否你本人所寫。」
「回答人的話,並非民女所寫。」
婚約書上的簽名字跡潦草,歪歪扭扭,隱約可見黃茯苓三個大字。
另一邊的馬懷仁三人雖如此出乎意料卻並未慌張,馬懷仁道:「大人,黃伏苓曾在學堂念過幾年書,可字跡潦草常被夫子批評,不久便退學回了家。當年我亦是她的同窗,對她這字跡決不會認錯。若大人仍有所疑惑,可召學堂夫子前來一認,小人相信夫子那還有黃伏苓曾留下的筆跡,到時候一認便知。」
他既然敢到官府來報案,便是已經做全了準備。區區字跡,馬懷仁自信,便是真如自己所言,請到了曾經的夫子也辨不出假來。
這案情越來越撲朔迷離,牽扯之人眾多。
官老爺也是頭痛,正想令衙役去將學堂夫子一併請來卻被人叫停。
「無需麻煩,如馬公子所言,我倆確實在同一學堂念過幾年書,但他卻不知我為何字跡潦草。」
黃伏苓申請向官老爺借用筆墨,待師爺將筆墨拿來,她便是跪著撩起衣袖、執筆在雪白的宣紙上寫下刷刷幾個大字。
下筆利落不拖泥帶水,行雲流水間隱約透著幾分風骨,最後提筆一勾,鋒利的筆鋒躍然呈於宣紙上。
見師爺露出了詫異的神情,圍觀的民眾忍不住踮起腳尖探出了腦袋想要一瞧。
黃伏苓收筆,淡淡道:「大人,這才是我真正的字跡。」
大啟有這樣一個好,並不歧視女子讀書上學堂。只要家裡出得起學堂的學費,便都可將家中女兒姑娘送進學堂念書。
黃老爹經營著生意火爆的肉攤,自然是不差那點學費錢。黃伏苓自小聰明伶俐、能言善道,每日課業完成的又好又快,多得夫子喜歡。
只是後來有些同窗不願寫夫子留下的課業,便想用錢僱傭黃伏苓代寫。
可小姑娘哪願做這樣的事啊?便在同窗面前糊弄著寫字,只有交到夫子那的課業才會用自己原本的字跡。
後來也是小姑娘覺得自己不是讀書的那塊料,更願意回家替父親經營肉攤才主動退學。
隨著師爺展示字跡的動作和黃茯苓的娓娓道來,才揭示了這張婚書的真假。
「如此所言,這張婚書便是偽造,馬懷仁其心可誅!」趙樂志終於忍到了伏苓的戲份完,按照那個女人提前給的計劃書,接上了自己的戲份,「小人與茯苓之間並未什麼婚約阻攔,反倒是前段時間街口小巷莫名多出了流言,蓄意污衊小人身為軍戶不僅強搶民女、破壞他人婚姻約。這等抹黑軍風、抹黑大啟士兵榮譽之事,還請大人明察!」
霎時間局勢倒轉,三人洗清冤屈,甚至就謠言一事反將馬懷仁等人一軍,實在是精妙!
官老爺竟不知還有此事,看一下馬懷仁厲聲問罪:「這謠言可是你們三人蓄意傳播,辱沒我大氣軍風!」
三人求饒,紛紛辯解。
馬懷仁道:「小人是無辜的,小人也是聽了傳聞才知黃伏苓背棄婚約此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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